首页 » 公需科目资讯b » 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机电部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械电子工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机械电子工业科技人员的素质,适应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实现我部“四上二提高”战略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三章 组织管理和公共服务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

   

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我市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接受继续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入其业务考核档案,作为对其使用的依据之一。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我市有关继续教育管理的规定

   

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高等院校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把继续教育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为社会提供继续教育服务。第九条 实施继续教育,除配备少量的专职教师外,可聘请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学和科技人员担任兼职教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专业技术职务制度被聘任的在职人员。第三条 继续教育应当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面向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新水平,与专业技术工作需要相结合,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与经济和社会
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原文链接: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