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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不属于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题目』: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不属于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 答案:
  • A.错误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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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造成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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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赔偿义务机关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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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情形致人精神损害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答案:
  • A.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
  • B.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 C.依据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5、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哪种情形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答案:
  • A.违法使用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B.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 C.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 D.非法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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