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继续教育学历管理办法——员工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期间,每年12月25日前须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书面汇报,报告当学年学习课程及考试成绩。5.3继续教育学历认可 5.3.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0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受理员工继续教育学历认证事宜。5.3.2完成继续教
会计在岗人员应如何进行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条 为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规范继续教育活动,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专业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修订)——专业技术人员不分民族、性别、地域、职业、职称、职务、单位性质等,均依法平等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享有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九条 经单位委派或同意,专业技术人员连续脱产半年以内、半脱产一年以内接受继续教育的,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单位与个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内外脱产学习半年以上、半脱产学习一年以上的,应当与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不少于72学时,可以在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内累计计算。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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