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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1至14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十条 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按照专兼职结合的原则,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和专家学者,建设继续教育师资队伍。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遴选培训质量高、社会效益好、在继续教育方面起引领和示范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周期内参加学历教育或者攻读学位的,可视为参加继续教育。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后,凭学习证书或者学习证明,向其所在单位或者代理其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登记。

   

继续教育1至14条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逐年加大投入,改善继续教育条件,推动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扶持重点领域、行业发展继续教育事业,支持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农村边远地区的专业技术人员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规定,侵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由继续教育管理机关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

   

会计继续教育新规定是什么?——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的;违反规定的其他行为。《征求意见稿》在保留现有四种行为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了一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内外连续脱产学习6个月以上、半脱产学习1年以上时,应与所在单位就接受继续教育的费用及接受继续教育后的服务等事项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本规定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以参加本单位、本行业组织的学习和有计划、有考核的自学活动为主,也可以根据单位的需要和可能通过以下形式进行:(一)参加进修班、培训班和研修班;(二)到教学、科研、生产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四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由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具体实施,承担培训任务并负责业务管理。其他普通高等院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的,承担部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任务。各级教师进修院校的设立、撤并、更名等,应当经省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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