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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统计要求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

   

护士继续教育学分要求?——(1)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3)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医院的中高级护士每年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3分。2.省级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是多少?——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授予最多不超过10分。继续教育学分是考评执业医师合格的条件之一,并且将来晋级要用的到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统计要求
医学教育学分多少才达标——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医学教育课程 1、公共基础课,包括人文和社会科学课程,对学生进行

   

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怎么样?——(1)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扩展阅读: I类学分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级。其计算方法如下: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

   

医学类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卫生系统继续教育学分1类2类学分不要求——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护士继续教育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

   

北京好医生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北京好医生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初级职称每年20分;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年25分。北京好医生继续教育学分分一类和二类,北京好医生继续教育学分审核标准初级职称每年20分;中级及以上职称每年25分(Ⅰ类10分,Ⅱ类15分),Ⅰ类与Ⅱ类

   

执业医师每年要多少学分,一类多少,二类多少,每年还要参加什么考试——执业医师每年要25分以上学分,对一类二类学分没有具体的要求,每年还要参加继续教育基本情况考试。根据《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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