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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继续教育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从事继续教育的教学人员应当由具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多渠道解决。

   

员工继续教育规定
哈尔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师资,坚持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兼职教师应当聘请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的人员担任。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可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和自有资金中列支。企业进行产品更新

   

长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四十个学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累计不得少于三十二个学时。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提供必要条件,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本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条 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的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的部分,分别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私营企业的继续教育费用,参照国家和本市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关于职工教育经费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企业单位按国务院《关于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列支;事业单位可从科技发展基金、技术开发费和创收中列支;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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