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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项目经费使用规定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发展继续教育事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北省在职职工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

   

哈尔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坚持学用结合,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事部门是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

   

继续教育项目经费使用规定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哈尔滨市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的——第七条 各单位可在按规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安排一部分资金,作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继续教育经费的使用,由科技干部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科技、教育部门共同编制科技人员年度培训经费使用计划,由财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第

   

职工教育经费最新规定——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个体工商户等:企业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计税工资总额的2%、14%、1.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职工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二)负责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三)按规定保障继续教育经费;(四)检查、评估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每五年为一个周期,培训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未取得培训证书不得参加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二)按照继续教育规划,制定本单位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三)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和相关经费;(四)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在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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