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需科目 » 天津专技 按照《》(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

天津专技 按照《》(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

 

『题目』: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规定:持人社部门核发的()(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天津专技 按照《》(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