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需课 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 2025年1月17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构成()。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成都公需课 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