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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要求

 

医学类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怎么规定的?——中级及以上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5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0分(自学学分不超过3分)。初级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低于10分;Ⅱ类学分不低

   

会计继续教育学分多少分达标——3、部分地区考试分数至少达到60分:这一类分数要求也是大多数地区的考试分数要求,学员达到60分即可及格。

   

参加继续教育应取得多少学分?——每年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财政部2013年修订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里面有规定: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 学分制管理 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深圳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多少分呢?——继续教育学分是考评执业医师合格的条件之一,并且将来晋级要用的到,和资格证注册有关。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取得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5到10学分,二类学分达到15到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分有何具体要求?——第十三条 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分计量标准如下:(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三)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

   

护士继续教育学分有什么要求吗——(1)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3)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医院的中高级护士每年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3分。2.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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