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需科目资讯b » 教师继续教育及考核制度

教师继续教育及考核制度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应制定本校教师继续教育的计划和实施方案,按规定派送教师参加培训,并保证教师的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经费和其他条件,组织实施各类继续教育的在校在岗培训,检查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第十四条 中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八条 省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全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细则以及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教学方案、考核评估办法;审定办学单位和培训机构从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办学资格;建立、完善各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2021修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保障中小学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中小学教师应当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受继续教育或者擅自中断继续教育培训。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中小学教师的职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九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与其他教师保持一致。第二十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行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经考试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颁发省

   

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8、检查教师培训的阶段性情况,督促教师完成各类培训任务,检查教师继续教育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查漏补缺,推进工作。 三、主要工作 1、继续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小学教师礼

   

教师五年内必须有90学分是什么意思——这是一项关于教师教育的要求,意思是在五年的时间里,一位教师必须修满90学分,以保持其教师资格。此外,教师还必须定期完成在线培训课程、研讨会及学术活动。

   

一学年教师要继续教育培训多少学时——第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认可的各类培训,教师完成学习任务,经考核合格,依据课程类型及其重要性折算学分,原则上1小时为1学时,1学时计算1学分。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教师继续教育及考核制度
劳技教育教师考核制度是什么——考核为不合格者,都不加分。班导师:优秀5分/年,良好4分/年,合格1分/年。课堂教学综合评价:优秀5分/期,良好4分/期,合格1分/期。对开新课的教师加5分/门.期(开新课是指教师本人从来没有承担的课程)。对每

   

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南京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本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估下级教育主管部门、进修院校和中小学开展继续教育的工作;在本地区设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奖励基金;加强本地区进修

原文链接:教师继续教育及考核制度,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