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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六条 经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批准参加继续教育的中小学教师,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学费、差旅费按各地有关规定支付。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大力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的中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制定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督指导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 除本规定另有规定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继续教育证书由自治区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第十六条 人事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定期对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第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继续教育工

   

继续教育学时如何规定的?——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半年等于45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条 高等院校以及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大中型企业可以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面向社会举办继续教育。举办继续教育应当保证教学质量,并接受管理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十三条 从事继续教育的教学人员应当由

   

关于开展大学后继续教育的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大学后继续教育制度,等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大学后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已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中开支。不足部分,企业单位按国务院《关于推进国营企业技术进步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列支;事业单位可从科技发展基金、技术开发费和创收中列支;行政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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