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论处()
- 答案:
- A.错误
1、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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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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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务、或者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应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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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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