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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继续教育学习规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实施相关的继续教育工作。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国家规定实行学分制的,按其规定执行。第七条

   

专业继续教育学习规定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按期完成规定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法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待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从事继续教育的教学人员应当由具有与教学内容相适应的理论水平、实践经验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第十四条 继续教育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多渠道解决。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以参加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考察等形式的学习为主;也可以在继续教育规划的指导下自学,自学评估和考核办法另行规定。第七条 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继续教育进修期制度,每三年为一个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不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安排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的,应当承担所在单位所支付的部分或者全部学习费用。第十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违反第八条规定的,由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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