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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继续教育政策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不低于20,5年不低于125分吗——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 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3.负责拟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等;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

   

继续医学教育——国家对于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定,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都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每人每年都需要参加与本人专业相关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数不低于25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省、自治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是多少?——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授予最多不超过10分。继续教育学分是考评执业医师合格的条件之一,并且将来晋级要用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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