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确认。第三章 继续教育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十二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
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管理,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四川省会计管理条例(2004修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法、违规的收支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制止和纠正的,应当对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上岗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从业资格管理制度的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国家有关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
2018年7月1日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面实行——(一)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和会计相关考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或中央主管单位应当直接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计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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