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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继续教育文件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侵占、挪用。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不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安排的,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的,

   

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和年审是怎样规定的——贵州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和年审规定与文件如下:持有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无论是否在会计岗位,均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

   

贵州省继续教育文件
2015年贵州省会计继续教育时间——根据贵州省财政厅文件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以下是想详细情况:

   

贵州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需全部学完嘛——需要全部学完,公需科目的学习情况,由省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由继续教育对象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教育的凭证。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时证明,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各行业管

   

2022年贵州省职称评审新规定——今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继续以“乡村振兴战略”“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建设”“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为重点,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http://www.gzjxjy.gzsrs.cn/)选择其一学习、测试。2021年度已完成学习的

   

2022贵州省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60学分要求:需学习30-60学分,不区分选修与必修,无公需课程;90学分要求:需至少学习90学分,不区分选修与必修,无公需课程。 注意:2022年继续教育的30学分以及60学分的课程仅针对有抵免的学员

   

2019年贵州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第二条外语水平、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当年国家和贵州省对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四条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况,按以下规定执行: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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