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需科目 » 江苏公需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江苏公需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江苏公需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