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继续教育怎么样?——至于如若需要补办学分,则 据2000年12月28日卫生部颁发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的规定: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
求助:国家医学继续教育的二类学分,在浙江省能用吗?——浙江省的一般需要带有浙江省继续教育的章的证。不过你可以问问你的单位是否也是这个要求了。医学继续教育是国家制定的对在职卫生技术人员教育学习的一种制度,一般分为1类学分和2类学分,有的地区还分有3类学分。规定每年在职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0修正)——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继续教育工作的领导,把继续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扶持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欠发达地区以及下岗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三条 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
浙江省继续教育的医学学分证明格式要怎么写——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包括医生、护士以及医技人员等等;其中,一类需要十分,二类需要十五分。所以医生护士等医护人员每一年均需要继续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是多少?——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 25学分,其中 I 类学分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 15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替代(地方规定学分有所差别,需要向当地询问)。2.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执业医师是指具有《医师执业证》及其“级别”为“执业医师”且实际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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