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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继续教育工作职责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五)检查、指导、评估市、县(区)中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一条 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中的职责:(一)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二)负责本级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基地的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四)检查、评估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采用学分制管理,每五年为一个周期,培训合格者发给合格证书。未取得培训证书不得参加教师职务评聘、晋级。第八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业余、自学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五)负责对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指导、检查和评估工作。第七条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第八条 中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配套政策和规划;全面负责本地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实施、检查和评估工作。市(地、州、盟)、县(区、市

   

中学继续教育工作职责
中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一)——初级中学各岗位职责校长岗位职责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规,及时传达落实上级的指示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树立教书育人,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制定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有效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予以实施,并将实施情况及时总结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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