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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担保法

 

2021年天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

icewind_5:(一)法律法规。《预算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等;《税收征收管理法》《

   

担保法条文

laoer12341: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

   

担保法全文

ab.boat: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时间?

洪英_1548: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继续教育满足必修课60学时和学时学时。其中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组织实施的30学时的必修课和30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其余各为30学时的必修课和30学时的选修

   

可以给我发一份二级建造师的考试资料么?谢谢!mahw1021@163.com

ssjuser1414qO_3: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3.原注册证书; 3.申请人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4.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建造

   

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Halbiyam:根据原《担保法》第五条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该条同时允许当事人作出例外约定。《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强化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明确当事人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唯金融机构开立的独立保函除外。 此处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

   

网友自述: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土地估价师

林夕_4963:通过参加本次土地估价师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本人对这个问题进行了以下几点思考:一、首先必须对自己所从事的评估行业保持足够的热情 “干一行,爱一行”永远是做好一项工作的首要前提条件,土地评估行业是服务性行业,在实际的工作

   

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重点

小米蛋:民法:主要有:1、《民法通则》2、单行民事法律:合同法、担保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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