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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继续教育的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 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老员工在职满一年的每年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

   

机电部科技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机械电子工业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机械电子工业科技人员的素质,适应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实现我部“四上二提高”战略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

   

青岛市企业职工教育条例(1997修改)——(二)按岗位规范进行的专业技术、工作技能和文化知识的培训以及适应性的培训;(三)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的继续教育;(四)对企业富余职工进行的转岗培训;(五)根据需要对职工进行的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第六条

   

杭州市职工教育暂行规定——职工个人要求调离单位或辞职,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企事业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第二十条 职工获得国家承认的岗位合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学历证书等,应作为上岗、任职、聘用、晋级、晋升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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