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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的基本规定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综合性高等学校、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与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社会力量可以举办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机构,但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保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引导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业基本要求,

   

哈尔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第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坚持学用结合,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第五条 市人事部门是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专业技术人

   

继续教育的基本规定
继续教育学时如何规定的?——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半年等于45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脱产或者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与劳动者的约定,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四)承担与所在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的、应当由个人支付的继续教育费用。第九条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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