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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需科目 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

 

『题目』: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对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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