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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

 

国家建材局关于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的实施细则——3.应具备的学历和实践经验是: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度
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合理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

   

医院员工考取初级职称,聘任时需完成至少——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人才的合理交流,鼓励他们在推进技术进步,振兴经济 ,实现四化中作出贡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和国务院发布的《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职务的名称: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政工师、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助理统计师、技术员、经济员、会计员、统计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务聘任制和资格聘任制的双轨制。其中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制度——专业技术职务是一种干部职务,它以聘用的形式被任命后,有一定的任期,仅在本单位内有效。实行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后因限额已满,而不能在本单位、本部门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到别的单位或部门去任职,这样,就能够

   

国家环境保护局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责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环境保护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报告》、国务院发布

   

机电部关于专业技术职务续聘、缓聘、低聘、解聘的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一种新的管理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受聘的专业技术职务不是终身的,而是有任期的,随着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业绩、岗位等的变化能上能下。第二条 专业技术

   

水利电力部印发《关于实行技师聘任制的暂行规定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被聘任技师可享受本单位工程师等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福利待遇。被聘任技师从受聘之月起享受技师职务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解聘和脱离技师职务岗位的,不再享受技师职务津贴和其他福利待遇。八、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实施 各电管局

   

安徽省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六条 未聘人员的安置问题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或任命制度后,对未能在原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属于限额已满的要对外输送,促进人才流动;属于专业不对口的,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属于不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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