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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办法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发展继续教育事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适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河北省在职职工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对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第三条 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事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制定继续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对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鼓励社会组织或者个人通过各种形式支持继续教育事业。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侵占、挪用。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不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安排的,由所在单位给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并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办理。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对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所需经费予以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继续教育事业。第十五条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可以采取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业务考察和在职接受高层次的学历教育等多种方式进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学,经参加国家和省认可的自学考试、考核合格的,可计入学时。第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在继续教育中的职责:(一)贯彻继续教育法规,并根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规划、计划,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二)确立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规定以外的,

   

在职职工继续教育+办法
哈尔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师资,坚持专兼职结合,以兼职为主。兼职教师应当聘请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的人员担任。第十六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可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和自有资金中列支。企业进行产品更新

   

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2019修正)——(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四)参加远程教育;(五)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继续教育方式和学时的具体认定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四)接受人事行政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第十条 经营严重困难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办法。要充分利用停产、半停产或者转产的空余时间,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本规定所称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拓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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