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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对侵害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对侵害其参加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可以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人事行政部门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答复申诉人。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可以通过下列形式进行:

   

专业技术人员权益受到侵害如何进行权利救济——《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

   

专业技术人员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身体受到损害要求民事赔偿和寄存财物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据此,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地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包括——1. 违法行为:任何人员都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并不包括在合法权益范围内违法、犯罪或其他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2. 获得不当收益:专业技术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获得不当的利益或收入,并且

   

专业技术人员对侵害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修订)——(一)接受继续教育期间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在岗人员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二)对继续教育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侵害其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行为提出投诉;(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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