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
李木子_4154:第二章 职业资格登记第八条 已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未能及时登记的,在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的资格。第九条 职业资格
对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获得者的管理
Regina喵:1.接受继续教育 是职业资格续展登记的必备条件之一。出版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总署当年规定内容的面授形式继续教育不少于24小时,其余48小时可自愿选择参加省局、总局认可其形式的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解读
益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同于岗位培训,也不同于学历教育,它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其主要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不断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
继续教育包括什么
AliceLee_6253:问题一:继续教育包括哪些方面 继续教育包括以下方面:发表论文,参加培训班学习,在外授课或讲座,编辑出版专业书籍,参加网络教育等等。每一种形式都有相应不等的学分及证明书。 问题二:继续教育是什么意思? 继续教育是指已经脱离正规教育,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
aoxueshuxin:第七条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具体内容,由新闻出版总署另行规定。 第九条 职业资格首次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一) 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原件;(二) 身份证复印件;(三) 职业资格登记申请表。第十条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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