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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专技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

 

『题目』: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答案:
  • 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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