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需课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 2024年11月22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答案: 请移步公众号查询 原文链接:天津公需课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