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资讯d » 专项继续教育扣除

专项继续教育扣除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指哪些教育——1、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类型主要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和“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两项。2、 第一种情况是学历继续教育,在接受教育期间,每个月可以扣除的标准是400元。比如在职研究生、在职博士等接受学历或者学位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专项继续教育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二)继续教育——1.扣除标准及扣除时长 扣除标准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继续教育两种标准:(1)学历(学位)教育: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最长可以扣除48个月;(2)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是什么——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 法律

原文链接:专项继续教育扣除,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