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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机构管理办法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第六条 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向保险监管机构提交开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报告。 第七条 各保监局是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的原则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 第二章

   

百度知道 - 信息提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如下:第十三条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执业药师每年应当参加中国药师协会或省级(执业)药师协会组织的不少于15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第十四条执业药师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经考核合格,按每3学时授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和旗县级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制定与本规定相配套的政策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以财政拨款为主,实行政府、学校和教师共同承担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五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各省、自治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十一条 经营困难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继续教育办法,要利用停产、半停产或者转产的空余时间,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多种渠道解决。市和区、县

   

关于再教育学历管理规定怎么样?——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 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教育委员会督学聘任暂行办法 县级扫除青壮年文盲单位检查评估办法(试行)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 F.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湖北省会计继续教育的规定——《办法》第十条第一、二、三、五、六款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由培训机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财政部门进行集体登记。第四、七、八、九、十款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由会计人员个人携身份证到现场办理继续教育登记,并提交上述

   

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四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是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第三条所列范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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