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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职称评审

 

2019年浙江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教师职称评定条件新规定——4、获县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工作者;宁波市教委及以上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团队干部、市教坛新秀、市红烛奖、省春蚕奖或两次被县(市、区)级教委(局)授予上述荣誉称号者;评为县

   

浙江省规定的教师职称评审的刚性指标有哪些——浙江教育系统职称要求 职称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论文要求 中专高级讲师资格:提交代表本人教科研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或科研成果四篇及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的两篇论文应在合法公开刊物上发表或者是获得本系统省级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

   

谁知道浙江省教育厅的咨询电话号码?——1、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生“减负”规定咨询电话号码是:0571-88008828或0571-88008837。2、浙江省教育厅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咨询电话号码是:0571-88008829。3、浙江省教育厅中小学学籍咨询电话号码是:0571-88008826。4、浙江省教育

   

2022年12月泰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名单——象山县中小学(中专)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及各校评审委员会审定通过,虞建华等41位教师具有高级教师、高级讲师职称(职务),朱炳丞等212位教师具有一级教师、讲师、助理研究员、实验师职称(职务),

   

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职称评审
浙江省教师职称分级时间——教师职称评定的时间一般是从每年的九月份开始,到年底结束。今年也不例外,九月份开学后先是下发今年教师职称评定的有关文件,然后符合条件的各级中小学教师,对照评审条件自己量化,自认为符合条件的报名参加评审,接下来学校

   

浙江小学教师评小学高级的要求是什么?——1、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对象仍按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执行。 2、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的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仍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人[2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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