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需科目资讯 » 会计再继续教育截止时间

会计再继续教育截止时间

 

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会计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继续教育并且成功导入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北京市会计继续教育的

   

广东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4月30日截止——值得会计人员注意的是,2022年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将于2023年4月30日确认截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继续教育学习,过期将不办理补学补登。广东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如何操作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

   

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6月30日截止——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1日,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山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5月31日截止——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发布的《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山西省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山西省会计继续教育对象需要参加

   

上海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2月31日截止——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2022年上海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会计人员可在完成继续教育并通过测试的15个工作日后,登录上海市财政局网站查询本人继续

   

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2022年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11月30号。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

   

会计再继续教育截止时间
湖南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6月底截止——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湖南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底。湖南省会计继续

原文链接:会计再继续教育截止时间,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