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继续教育资讯g » 广东省继续教育文件

广东省继续教育文件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9修订)——专业技术人员不分民族、性别、地域、职业、职称、职务、单位性质等,均依法平等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机会。第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二天或者七十二学时。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在继续教育中享有

   

广州市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细则——第一条 为提高本市科学技术人员素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受聘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科学技术人员。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是否要对口——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要对口 根据广东省继续教育的有关文件,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公需科

   

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在职科学技术人员。第三条 继续教育目的是补充、更新、拓宽科学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提高技术水平。继续教育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根据单

   

广东省继续教育文件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三条 按规定参加教师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晋级的必备条件之一。拒不参加继续教育或擅自中断培训、进修的中小学教师,不得参加职称评聘和晋级。第十四条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科目、标准和考试大纲由省教育

   

修改《广州市实施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细则》的决定——一、有关条文中的“科学技术委员会”修改为“人事行政管理部门”。二、第十二条第一款修改为“接受继续教育是科学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款第(一)项修改为“(一)科学技术人员可以根据专业和所在工作岗位的需要,向

原文链接:广东省继续教育文件,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