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继续教育经费由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事业单位继续教育经费从干部训练费中列支,企业继续教育经费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鼓励社会各界资助继续教育事业。第十四条 企事业单位应当保证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全部或者大部分继续教育费用的,用人单位不得指定继续教育机构。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
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其中,用于继续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占本单位职工总数的比例。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资助或者捐助继续教育事业。第五条 继续教育
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规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统一安排的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在学习期间违反学习纪律和制度,由其所在单位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追偿单位所支付的学习费用。第十九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
山东省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十七条 继续教育经费主要由单位和个人负担。市、区(市)政府视财力情况,安排继续教育经费。企业、事业单位的继续教育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第十八条 政府人事部门对在继续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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