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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新政策——法律分析:2021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在福建、河北、河南等15个省(区、市)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并开展延续注册。实施范围: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

   

2021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新政策是什么?——2021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至少取得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建造师(Constructor)是指从事建

   

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一级建造师考试继续教育和延续注册现在还需要吗?——2. 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3. 准予延续注册的注册专业,其注册专业有效期从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起计算。准予延续注册之日距65周岁不满3年的,有效期至 65 周岁当日

   

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新政策——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自2021年7月1日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其注册专业失效。2.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一级建造师延注册申请只提前5天——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注册专业有效期届满且未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注册专业失效。2.一级建造师申请延续注册的,应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并对本人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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