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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KU655456:第六条 高等院校以及经依法批准设立的各类职业教育机构、成人教育机构、其他从事继续教育的专门培训机构(以下简称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可以在其专业范围内从事继续教育活动。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师资库,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gaoyizhao:第五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各省、自治区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petit4: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

   

如何对继续医学教育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晴风明月:【摘要】为适应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十一五规划,中华医学会继续教育部于近期颁布了《中华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该管理办法充分结合实际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情况,以落实十一五规划为

   

贵州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2021修正)

iamqiu: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范围内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卫生防疫、国境卫生检疫、医学科研和

   

贵州公需科目继续教育需全部学完嘛

MSLJDXC:需要全部学完,公需科目的学习情况,由省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由继续教育对象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教育的凭证。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时证明,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各行业

   

医学类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Angelbell江江: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贵州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怎么得的,请教下各位!

shiqiyang3081:全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对象统一使用省人事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贵州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由继续教育对象本人保管,作为参加继续教育的凭证。项目主办单位授予相应项目类别的学时证明,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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