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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需科目 《》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12个月不参加组

 

『题目』:《》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12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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