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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九条 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第十条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本单

   

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本规定,侵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权利的,由继续教育管理机关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请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违反本

   

单位继续教育管理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

   

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四条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继续教育管理的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继续教育的安排,执行所在单位继续教育的管理制度,完成接受继续教育的任务。第十五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各部门,应当建立所属企业事业单位

   

哈尔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第一条 为提高专业人技术人员的素质,加强继续教育的管理,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县(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第三条 本规定的称专业技术人员,是

   

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补充、更新、拓宽、提高,以适应科学技术进步和实际工作需要的一种追加教育

   

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包括市辖县、市)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事业单位)各类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含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第三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技能补充、更新、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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