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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需科目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

 

『题目』: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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