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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继续教育制度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

   

医院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医院继续教育工作计划 篇1 20xx年度我院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卫生局有关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安排,围绕我院卫生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①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处罚者;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③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④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⑤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5、进修期间须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

   

医学类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

   

医院进修继续教育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

   

这么多年了还是要继续教育我要?——简单的说,继续医学教育是对医务人员的一种在职进修教育。是对已完成院校医学教育的卫生人员进行的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的终身性训练活动。继教学分是医生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是卫生人员聘任、职称晋升、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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