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6月30日截止——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发布的《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开始时间为2022年7月1日,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黑龙江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11月30日截止——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的《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我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安徽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会计人员应尽快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同时,以前年度未完成
广东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4月30日截止——根据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明确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广东2022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广东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会计人员应
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3月31日截止——根据南京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开展南京市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南京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1日,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南京市会计继
沈阳市初级会计继续教育通知公布,2023年4月30日截止——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沈阳市会计继续教育对象沈阳市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包括以下: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参加继续教育之前,会计人员应登录辽宁深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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