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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继续教育的要求

 

医学类继续教育学分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护士继续教育学分有什么要求吗——(1)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5学分;(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护士每年学分数不低于20学分;(3)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三级医院的中高级护士每年获得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3分。2.省级

   

医学继续教育的要求
执业助理医师需要继续教育吗——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规定——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 25学分,其中 I 类学分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 15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替代(地方规定学分有所差别,需要向当地询问)。2.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多少分呢?——继续教育学分是考评执业医师合格的条件之一,并且将来晋级要用的到,和资格证注册有关。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取得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5到10学分,二类学分达到15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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