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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出版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第二章 职业资格登记第八条 已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在取得证书后3个月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未能及时登记的,在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下,可以保留其5年内申请职业资格登记的资格。第九条 职业资格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 ——第四条 凡在出版单位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必须在到岗2年内取得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按本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得继续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工作。在出版单位担任责任编辑的人员必须在到岗前取得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办理注册

   

急求新闻类编辑继续教育学习的心得体会!——2010年底,新闻出版总署发布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中,把继续教育定义为“对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以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为内容的教育活动,其目的是促进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坚持正确

   

编辑出版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全文内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企业、

   

出版编辑可以直接报考中级吗?需要什么条件?——出版编辑不可以直接报考中级,需要工作年限。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2.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3.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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