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23陕西公需科目 » 公需科目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

公需科目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

 

『题目』: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的用人单位清偿。

  • 答案:
  • A.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

原文链接:公需科目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