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证明政策依据是什么——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持续参加继续教育。完成继续教育,是作为每一位会计人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证明。总结为一句话:继续教育更加严格了,不参加继续教育证书将作废,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我国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
属于定制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由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18年5月19日印发,共七章二十七条 ,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3年8月27日印发的《规定》(财会〔2013〕18号)同时废止。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是什么——(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规定?——参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三章第九条,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四
会计继续教育可以抵扣个税吗——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使之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再学习、再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最严会计继续教育新规将出台,三大变化需要关注!——当时财政部负责人明确表示,继续教育将加强,会计证与继续教育并不是“打包”关系。 据悉,继续教育的内容仍将保留在修订后的《会计法》中,具有法律效力。现行《会计法》第39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六条 按照会计从业资格属地管理原则,各级财政部门(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依据国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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