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需科目 行政追偿发生在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之后,且工作人员为致害 2023年11月22日 评论关闭 0次浏览 『题目』:行政追偿发生在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之后,且工作人员为致害行为时有() 答案: A.故意或重大过失 原文链接:浙江公需科目 行政追偿发生在赔偿义务机关给予赔偿之后,且工作人员为致害,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