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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专技 监察法第2条规定,坚持中国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

 

『题目』:监察法第2条规定,坚持中国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思想、()为指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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