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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不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

 

『题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不可以作为我国法的渊源()

  • 答案:
  • A.错误

1、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或者商标注册申请之后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或者相同商品上的同一商标提出申请的,可以根据国际条约,双边协议或者互惠原则享有优先权,即以在外国的第一次申请作为在中国的申请日.但享有优先权是受到时间限制的,根据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规定,该优先权期限分别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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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境、入境的外国人,可以按照其所属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国际惯例出入我国()

  • 答案:
  • A.错误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原则,我国司法机关和外国司法机关可以相互请求刑事司法协助。()

  • 答案:
  • 正在整理中!

4、国际条约属于国际fa而不属于国内fa的范畴,但是经过fa定程序批准生效的国际条例具有同国内fa同等的约束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际条约也属于国内fa的范畴,是我国fa律的重要渊源()

  • 答案:
  • 正在整理中!

5、开展对外刑事司法协助工作,应当严格依照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双边或国际条约进行;没有双边或国际条约的,可以在尊重他国法律的前提下适用我国相关方面的司法协助条款()

  • 答案:
  • A.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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